2023年11月17日环评文件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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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7日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许昌县大禹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二期扩建提升工程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3/11/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许昌县大禹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二期扩建提升工程项目等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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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461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许昌县大禹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二期扩建提升工程项目 许昌建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英豪路河南瑞雅发饰股份有限公司院内南侧空地 许昌县大禹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哲恒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收集处理项目所在区域周边1km内的发制品企业生产废水。本次扩建工程采用“格栅+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缺氧、好氧、脱氧、沉淀一体化池”工艺,处理规模为6000m3/d,采用两组并列运行的方式,单组设计规模为3000m3/d。扩建完成后全厂废水处理规模达到10000m3/d。 1、废水。项目运行产生的废气处理污水、污泥压滤水、压滤机冲洗污水等一并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项目出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表4二级排放标准(总磷、总氮满足大禹公司与三达公司签订的协议浓度限值)要求,处理达标后,排入许昌市建安区三达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调节池、初沉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及存放间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喷淋+生物滤床除臭”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3、噪声。对风机、污水泵、污泥泵、压滤机、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隔音、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格栅及毛发过滤器依托现有工程,产生的栅渣及碎发依托现有工程污泥间暂存,之后与生活垃圾一起清运;扩建工程产生的污泥设置污泥暂存间暂存,定期运往许昌市鸿瀚环境技术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建安区污泥处理工程项目厂区集中处置;絮凝剂、氢氧化钙、碳酸钠废包装袋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回收。
5、地下水。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评价要求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房等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建设,综合楼、道路等按照一般防渗区要求进行建设。
0374-2968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