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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河南中亚造纸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环
境违法企业挂牌督办的通知
许昌县人民政府:
按照许昌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办)《关于对许昌县许昌毓秀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许环专办〔2014〕13号)和《关于对许昌县艾庄乡丁振山电镀厂等3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许环专办〔2014〕30号)要求,你县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消除环境违法行为,并向市专项办提交了《关于对许昌艾庄乡丁振山电镀厂等4家企业申请摘牌的报告》(许县环专指〔2014〕4号)。市专项办组织有关人员对河南中亚造纸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环境违法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核查确认:
一、河南中亚造纸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设备主要部件拆除,完全丧失生产能力;产品转移外地进行外协生产。
二、苏桥镇谢庄电镀厂。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的标准拆除到位。
三、许昌毓秀发制品有限公司。供热锅炉拆除到位。随后暗访时发现操作间涉水工艺未拆除到位,涉嫌生产迹象(附照片)。
四、许昌县艾庄乡丁振山电镀厂。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的标准拆除到位。但电镀用酸液约10立方未妥善处理,且至今投诉不断。
经研究,市专项办决定解除河南中亚造纸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和苏桥镇谢庄电镀厂的挂牌督办。不同意解除许昌毓秀发制品有限公司和许昌县艾庄乡丁振山电镀厂的挂牌督办。请贵县环保局督促未整改到位企业尽快整改,切实消除环境污染。
2014年12月30日
抄送:许昌县环境保护局
许昌市整治违法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