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禹州市夏都办事处南五里废旧塑料粒子
厂挂牌督办的通知
禹州市人民政府:
许昌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办)下达了《关于对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一矿等6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许环专办〔2013〕9号),2013年,虽然你市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按照挂牌督办要求进行了整改,但由于某些原因“夏都办事处南五里废旧塑料粒子厂”一直未消除环境违法行为。
2014年11月,禹州市环保局向市专项办提交了《关于解除禹州市夏都办事处南五里废旧塑料粒子厂挂牌督办的请示》(禹环〔2014〕164号)。市专项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夏都办事处南五里废旧塑料粒子厂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核查确认:夏都办事处南五里废旧塑料粒子厂为金艳辉、金双河和刘红彬三家违法企业,现已切断生产用电、拆除了电机、破碎机、水池等生产设施,取缔到位。
经研究,市专项办决定解除禹州市夏都办事处南五里废旧塑料粒子厂的挂牌督办。请加强对这些塑料粒子厂的的监管,确保不再出现反弹。
2014年12月30日
抄送:禹州市环境保护局
许昌市整治违法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