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6-1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在改善环境质量上,我市持续发力。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环境污染攻坚办和省环保厅的指导下,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始终把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克难攻坚、迎难而上,强力推进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促进了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截至6月6日,我市优良天数累计达73天,同比增加9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气态污染物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下降51.5%、22.4%、14.3%,其中二氧化氮、二氧化硫降幅分别位居全省第一和第二。

强力推进工业企业提标治理。今年全市共安排工业提标治理项目176个,目前已有148个项目开工建设,22个项目建成,禹州市6个煤气发生炉拆改项目正在积极开展前期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深入推进清洁供暖工作。今年我市城镇供暖工作任务是新建改建热力管网12公里,新建改建热力站10座,城市建成区新增集中供热入网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供暖普及率达到75%。截至目前,我市新建改建热力管网已完成1.7公里,在建10公里,新建改建热力站已完成4座,城市建成区新增集中供热入网面积75万平方米,各项工程建设均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认真谋划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重型货车百日攻坚行动。自3月底我市开展重型货车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以来,全市共抽检重型运输车辆1466辆,共计发现问题114个,82个问题已查处到位,32个问题正在查处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我市全年计划新购置新能源公交车400台,目前已全部到位;107国道改线工程推进顺利,计划8月底建成通车。

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我市成立了扬尘防控办公室,并于5月9日召开了“全市扬尘污染专项治理攻坚月”动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扬尘治理攻坚月。5月份以来,全市累计出动800余人次,车辆近300台次,检查工地1100项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8个。

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持续领先

根据省环境质量通报,今年前4个月,我市清潩河高村桥、颍河吴刘闸、北汝河大陈闸等3个省控河流出境断面累计达标率91.7%,预计5月份3个断面全部达标,1-5月总达标率93.3%。市级28个地表水目标责任断面水质总达标率94.3%,18个水污染防治攻坚断面总达标率90.2%。城市建成区内全面消除了黑臭水体,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继续保持达标率100%。

据了解,2018年我市列入省定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11个重点项目,目前已建成2个,在建4个,5个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全市规模畜禽养殖场748家,目前已经完善畜禽粪污设施的有610家,规模养殖场设施配套率达81.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共154个村庄,目前122个已经编制完成整治方案;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问题共16个,目前已整治完成1个,其余问题正在开展整治。

严格管控,确保出境断面水质持续达标。在原有省级水质监测断面的基础上,我市设立了28个县(市、区)责任目标断面和18个水污染防治攻坚断面,定期发布水质监测通报并扣缴生态补偿金;坚持从源头把关,新建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均执行地表水V类水标准,严禁重污染项目,切实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对全市出境断面周边入河直排口、涉水小作坊、畜禽养殖场、餐饮等污水直排、脏乱差问题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治,确保断面水质安全。

强化监管,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按照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工作安排,我市完成了市、县、乡三级共4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勘界工作,完成了2个市级饮用水源地和5个县级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工作;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按照环保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排查工作要求,组织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详细排查,正在按照省攻坚办要求对排查出的16个问题进行整治。

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我市共有154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列入省攻坚战序列。按照《许昌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9年)》要求,我市以垃圾清理、河道整治为重点,兼顾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生活污染等其他环境问题,明确整治目标和治理任务。目前,各地正在积极推进该项工作。

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有序开展

目前,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未发生土壤环境污染事件,个别土壤环境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和管控。

制订攻坚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市政府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意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考核工作办法(试行)等9个方案》及一系列重要文件,明确攻坚任务、目标及责任部门;组织编制许昌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目前已完成初稿编制;组织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暨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排查工作,共排查出涉重金属企业3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54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4家;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编制了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工作的项目预算,已提交财政部门进行财政评审。(来源:许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