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排污许可证
许昌大地实业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拟对许昌大地实业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该企业由许昌县灵井镇老关赵村迁建至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原位于许昌县灵井镇老关赵村的工厂已经关闭,企业原有排污许可证(豫环许可许字23003号)予以注销,本次换发的排污许可证为该企业位于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项目,有效期两年。许可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3.1吨/年,COD排放浓度控制在150mg/L以内,氨氮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0.08吨/年,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25mg/L以内,其他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现予以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时 间:2012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
联系方式:电话:0374-2165699
传真:0374-2165699
联系地址: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总量控制科
邮 编: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