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排污许可证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拟对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核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控制在26.4吨/年,氨氮排放量控制在8.74吨/年,COD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L以内,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15mg/L以内,其他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废水排放去向为湛河。现予以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时 间:2013年9月13日至9月17日
联系方式:电话:0374-2165699
传真:0374-2165699
联系地址: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总量控制科
邮 编: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