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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3-09-1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政务公开——排污许可证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拟对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核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1231日。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控制在26.4吨/年,氨氮排放量控制在8.74/年,COD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L以内,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15mg/L以内,其他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废水排放去向为湛河。现予以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时  间:2013913日至917

联系方式:电话:03742165699

传真:03742165699

联系地址: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总量控制科

    编: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