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排污许可证
河南豫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拟向河南豫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两年。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6吨/年(入环境量为2.76吨/年),氨氮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1.25吨/年(入环境量为0.276吨/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5.968吨/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1.17吨/年,COD排放浓度控制在120mg/L以内,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25mg/L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控制在900mg/Nm3,其他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 41/756-2012)表1标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许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废气通过烟囱高空排放。现予以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时 间:2013年11月05日至11月09日
联系方式:电话:0374-2165699
传真:0374-2161869
联系地址: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总量控制科
邮 编: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