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关于开展2013年环保
专项行动的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市根据国家和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许昌实际,制定了《许昌市2013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积极认真地开展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领导重视,积极动员部署。我市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根据许昌的地域特点和环境现状,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在内容上由4项增添为6项,具体增加了清潩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等两项内容,使2013年我市环保专项行动更贴近我市实际,真正解决了一批我市突出的环境问题。
二、 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统一协调指导下,我市采取多种形式,强力推进专项行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联合新闻媒体,对存在的问题主动进行曝光,并要求被曝光者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进行表态,确保问题在公众的监督下整改到位。
(二)分组对全市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通过专项督查,我市对30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挂牌督办、4家企业列入了“黑名单”、26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创新环境执法机制,强化环境执法。长葛市于2013年9月18日成立了环保、公安组成的长葛市环境警察大队,大队成立以来已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执法人员5人,禹州市也即将成立环境警察大队,其他县(市、区)正在积极协调努力,积极探索部门联合的环境执法新模式。
(四)建立专项日常督查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工作督查常态化。我们成立了清潩河流域综合治理督查组,对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日常督查,定期发布督查通报。对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加强后督查力度,切实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地维护了我市社会和谐稳定。
(五)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合,有效地打击了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新五小”、“十五小”严重污染环境违法排污企业,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部门联动,严厉打击。我市共对13家企业实施了停产整治,拆除小镀锌、小炼油、小档发、卫生纸生产线等329家(小镀锌300家、小炼油2家、小冶炼2家、小档发4家、卫生纸厂21家)。
(六)突出重点,重点查处。一是对污染地下水的企业排污行为进行认真排查,目前我市尚未发现企业采用渗坑、暗井等方式排污行为污染地下水的现象。二是对涉重金属企业进行认真排查,我市涉铅、汞、铬、镍、钼和铅蓄电池、皮革鞣制、电镀等企业共10家,目前,涉铅的3家企业已全部拆除,涉汞的2家企业已全部停产停业,涉钼的1家已企业已被拆除,1家皮革鞣制企业(伊兴制革)正在停产深度治理,2家电镀、1家涉镍企业(黄河磨具)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三是医药制革企业我市共有9家,以中药类及混装制剂类为主,企业均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生产废水、废气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三、 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以省专项行动督导为契机,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深入开展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
一是持续加大督查力度。继续查处一批、关闭一批、取缔、挂牌督办和列入“黑名单”一批,高压态势不减。
二是坚持露头就打。对“新五小”、“十五小”及严重环境违法,污染环境、影响群众健康的企业,一经发现,严厉打击,必要时施以刑事手段。
三是搞好清潩河流域的综合治理。要加强督查,强力推进各项工程进度,对排污企业严查严管,使我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四、 开展全市大气环境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对违规建设的燃煤锅炉,依法予以拆除取缔,对餐馆油烟进行集中整治。联合公安、城建、城管、工信、电力等部门对汽车尾气、建筑工地扬尘、建筑渣土、物料运输、重点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
五、 继续深入开展社会及环境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采取综合措施,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 全面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及时地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企业,依法查处,决不姑息,确保我市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