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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禹州市豫丰肥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3-11-0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禹州市豫丰肥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的通知

禹州市、许昌县、鄢陵县环境保护局:

为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市环保局决定将禹州市豫丰肥业有限公司4家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

请上述企业所在地的县()环保部门要督促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做好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同时市环保局依法对上述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对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将实施挂牌督办等行政措施。

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的企业完成整改任务后,及时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提交撤出“黑名单”的书面申请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经市环保局核查确认后,予以撤出“黑名单”。

附: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31026  

附件:

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属地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存在问题

整改要求

整改时限

鄢陵县

1

许昌振德医用敷料有限公司

鄢陵县工业园区

1、   危险化学品露天存放;

2、   厂界多处噪声超标未开征排污费;

3、   二期项目擅自试生产。

1、   按规定要求搞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落实“三防”措施;

2、   对超期噪声进行治理,并依法征收排污费;

3、   二期项目停止试生产;

4、   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2个月

许昌县

2

许昌县奕龙制衣有限公司

张潘工业园区

污水治理设施简陋

停产整顿

3

许昌县建华印染有限公司

陈曹乡

治污设施长期停运,设施老化

停产整顿

禹州市

4

禹州市豫丰肥业有限公司

郭连镇岗头李村

批建不符、擅自试生产

1、   立即停止生产;

2、   完善环评审批手续,落实“三同时”;

3、   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