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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九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3-11-0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政务公开——排污许可证

 

河南九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拟对河南九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1231日。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146.4/年,氨氮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14.6/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70.6/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19.8/年,COD排放浓度控制在200mg/L以内,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20mg/L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控制在900mg/Nm3,其他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表1标准,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II时段标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鄢陵县环保污水处理厂,废气通过烟囱排放。现予以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时  间:2013116日至1110

联系方式:电话:03742165699

传真:03742165699

联系地址: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总量控制科

    编: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