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排污许可证
河南九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拟对河南九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146.4吨/年,氨氮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14.6吨/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70.6吨/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19.8吨/年,COD排放浓度控制在200mg/L以内,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20mg/L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控制在900mg/Nm3,其他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表1标准,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II时段标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鄢陵县环保污水处理厂,废气通过烟囱排放。现予以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时 间:201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
联系方式:电话:0374-2165699
传真:0374-2165699
联系地址: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总量控制科
邮 编: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