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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鑫金汇不锈钢产业有限公司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3-11-2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政务公开——排污许可证

 

河南鑫金汇不锈钢产业有限公司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拟对河南鑫金汇不锈钢产业有限公司核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两年。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控制在1.21吨/年,氨氮排放量控制在0.128/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60/年,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55/年,COD排放浓度控制在100mg/L以内,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15mg/L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控制在850mg/Nm3以内,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100mg/Nm3以内,其他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废水排放去向为直接农田利用,废气通过烟囱高空排放。现予以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时  间:20131127日至121

联系方式:电话:03742165699

传真:03742165699

联系地址: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总量控制科

    编: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