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排污许可证
许昌市宇旭纸业有限公司注销排污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3年)第2号文件,许昌市宇旭纸业有限公司2013年需要完成1条3.5万吨造纸生产线的淘汰任务。现该企业造纸生产线已关闭,根据《河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拟同意注销许昌市宇旭纸业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许昌市宇旭纸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建民,组织机构代码“71670009-6”,排污许可证编号“豫环许可许字02004号”,排污许可证注销后,该企业不得再有排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