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流程
(一)申请单位向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递交《 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等有关申请材料;
(二)污防科组织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等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形成核查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
(三)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由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告知申请单位,退回申请材料并说明理由;
(四)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通知申请单位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退回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