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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事项确认表(环境影响报告书)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4-05-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附表一
许昌市保留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确认表
填报单位: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5月12日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类型 许可
设立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法》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60日 承诺时限 7 个工作日
办事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承办科室 承办人员及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及联系方式
1 受理 1个工作日 行政审批事项服务科 杨海涛15893709530 孙怀军13903990077
2 审核 5个工作日 行政审批事项服务科 孙祥林13937488878 孙怀军13903990077
3 公示 7日 行政审批事项服务科 杨海涛15893709530 孙怀军13903990077
4 办结 1个工作日 行政审批事项服务科 孙祥林13937488878 孙怀军13903990077
  1 发改委备案材料 10 份
2 土地部门用地意见 10 份
3 规划部门规划意见 10 份
4 污染物排放总量(COO、NH3-N、NOX、SO2)意见 10 份
5 县(市、区)环保部门审查意见 10 份
收费情况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说明 1、一个审批事项填写一张表格,不合并。2、项目类型填写“许可、服务、社会组织”三种。3、保留的审批事项流程原则上控制在受理、审核和办结3个环节以内(公示、听证和现场勘查等除外),没有市政府以上明文规定的,一律不得增加集体讨论审批环节。4、承诺办结时限分别控制在“1、3、7”个工作日以内,需上级审批的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上报。5、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收费许可证等资料的复印件附后。
                                                  联系人:杨海涛                              联系方式:2968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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