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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 |
文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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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
许环专办〔2014〕13号
关于对襄城县许昌青松选矿药剂有限公司
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襄城县人民政府: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许昌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办)决定对襄城县许昌青松选矿药剂有限公司实施挂牌督办(见附件)。
请你县人民政府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责令有关企业立即按照督办要求进行整改,确保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在规定期限内得到彻底解决。对按期完成督办任务、达到整改要求的,市专项办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现场核查,解除挂牌督办。对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且无正常理由的和拒不整改的,将对企业所在区域实施“区域限批”,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请你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一并整改,确保辖区内不再出现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附件:挂牌督办环境违法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4年5月14日
附件:
挂牌督办环境违法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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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存在问题 |
督办要求 |
督办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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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青松选矿药剂有限公司 |
襄城县城南工业园区 |
1、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试生产; 2、发生甲酚泄漏事故,应急管理不到位; 3、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无备案手续; |
1、严格履行试生产审批手续; 2、认真编制突发环境应急事件预案的编制、评估、备案工作; 3、加强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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