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10月9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4年10月9日—2014年10月15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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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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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瑞美真发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万条人发发条生产线迁建项目 |
河南瑞美真发股份有限公司 |
魏都民营园区万通大道西段北侧 |
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 |
河南瑞美真发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万条人发发条生产线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魏都民营科技园区滨河路与黄金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占地122328.7m2,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万元,原材料主要是人发、人发废料、动物毛,年产150万条人发发条。项目属于异地搬迁项目,公司位于魏都区许由路南侧的工厂过酸染整工序已拆除。2014年元月份经市环保局批准建设,文号:许环建审〔2014〕30号;2014年5月经批准投入试运行,文号:14-32号;2014年8月份,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组织进行了现场环境监测,文号:许环监验字〔2014〕第Y-15号。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进入魏都民营科技园区档发区集中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000t/d)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许昌宏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项目生产工程中产生的含氨、含酸工艺废气,经集气罩抽吸、喷淋吸收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三联机、烘房和烘箱所在车间加强通风换气,三联机废气安装集气设施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碎毛发、边角料等生产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生产中使用的硫酸、氨水、双氧水等属危险化学品,储罐区设置了围堰和导流沟。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档发园区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废水监测结果:pH7.4~7.7、悬浮物22~31mg/L、化学需氧量81.2~95.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8.4~24.4mg/L、氨氮26.8~41.2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337~0.386mg/L、色度40~45,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宏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 含酸废气吸收塔尾气中硫酸雾7.48~10.6mg/L,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0.001~0.007mg/L,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3、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东厂界59.3~59.6dB(A),西厂界53.5~54.4dB(A),南厂界55.0~55.2dB(A),北厂界56.6~57.1dB(A),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废 碎毛发、边角料等生产固废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