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根据《许昌市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和许昌市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办法》(许政〔2012〕55号)、《许昌市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许环信评〔2013〕1号)、《关于确定2013年度许昌市强制进行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企业名单的通知》(许环信评〔2014〕1号)有关要求,许昌环保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全市第一批重点企业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社会影响三大类22项指标、49项具体指标进行了初评,现确定6家企业为绿色(很好),具体企业名单见附表。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