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10月23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拟批准验收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综合规划科。公示期为2014年10月23日—2014年10月29日。
电话:0374—2161709
传真:0374—2161869
邮箱:xchbzhk@163.com
通讯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劳动路中段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调查) 监测单位 |
禹州市钧龙养殖有限公司良种猪场项目 |
禹州市钧龙养殖有限公司 |
禹州市梁北镇黑龙庙村南2000米 |
禹州市环境监测站 |
禹州市钧龙养殖有限公司良种猪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禹州市梁北镇黑龙庙村南2000米,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133334m2,建沼气池2500m3,常年存栏约2200头生猪。2007年2月经市环保局批准建设,文号:许环建审〔2007〕40号;2014年4月经批准投入运行,文号:14-23号;2014年6月份,禹州市环境监测站组织进行了现场环境监测,文号:禹环验字〔2014〕第YS2014-015号。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系统设置暗沟。对猪粪及食物残渣采用干法清粪工艺,日产日清,粪渣部分进入沼气池,多余部分送猪粪堆积池中用于农田施肥。生产生活污水经四级沉淀池处理后,收集于防渗贮水池中,用于周围3000亩种植区和厂区绿化浇灌。项目设置2个安全填埋井,集中处置病死猪尸体,并采取灭菌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项目生产生活污水经四级沉淀池处理后,收集于防渗贮水池中,用于3000亩种植区和厂区绿化浇灌。
2、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东厂界50.3~51.2dB(A),西厂界50.0~51.5dB(A),南厂界48.7~49.3dB(A),北厂界52.8~53.5dB(A),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3、固废 项目设置2个安全填埋井,集中处置病死猪尸体,并采取灭菌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