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美特桥架股份有限公司
换发排污许可证公示
拟对许昌美特桥架股份有限公司换发正式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三年。许可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控制在1.749吨/年以内,COD排放浓度控制在150mg/L以内,氨氮排放量控制在0.05吨/年以内,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25mg/L以内;含重金属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总铬、总镍、总铅等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其他水污染物总排口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其中总锌排放浓度控制在5 mg/L以内,废水排放去向为许昌市屯南三达水务有限公司。现予以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时 间:2014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
联系方式:电话:0374-2165699
传真:0374-2165699
联系地址: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总量控制科
邮 编: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