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区110kV高新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第二次)
为满足许昌供电区的用电需求,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许昌供电公司计划建设许昌市区110kV高新输变电工程(以下称“本工程”)。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规定,经业主委托,现将本工程环境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新建110kV高新变电站:变电站位于许昌市区南环路北侧,规划丰泽路与规划解放南路交叉口西南角。变电站终期建设规模主变容量3×50MVA,110kV出线4回,无功补偿装置容量3×(3.6+4.8)MVar;本期建设规模主变容量1×50MVA,110kV出线1回,无功补偿装置容量1×(3.6+4.8)MVar,变电站总用地面积5200㎡,围墙内占地面积4410㎡,采用户外AIS布置。
(2)新建配套输电线路:新建220kV屯田变至高新变110kV线路,起于220kV屯田变电站,止于拟建的110kV高新变电站,线路路径全长6.9km,全线采用同塔双回架设,双侧挂线(单侧运行,一侧备用)。线路全线位于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工程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噪声等;施工期主要影响为施工噪声、废污水和施工扬尘。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选址、选线阶段
1)在站址及线路路径选择过程中尽量避让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域; 2)尽量避让城镇规划区、开发区及居民密集区。并取得规划等部门同意路径的文件。
(二)各污染因子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
1)设计中选用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水平低的设备及附件;对产生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及设备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密封措施;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了均压措施。2)保持合理的导线对地距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3)变电站及线路附近房屋电磁环境不满足相关评价标准时予以拆迁。
(2)声环境
1)设备噪声源强符合国家标准;合理选择高压电器设备,消除电晕放电噪声;优化平面布置,减少对站外的影响;2)对电晕放电的噪声通过选择高压电器设备、导体等以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校验选择导线等措施,减轻电晕放电噪声。
(3)生态环境
1)对拟建变电站平面布置进行优化,减少占地面积;2)拟建线路因地制宜减少塔基施工时对地面的扰动,减少造成的水土流失。3)对线路跨越的林木采用高跨方式,保证线路与林木距离满足要求,减少线路架设对林木的砍伐。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选线符合当地城乡发展规划,项目建成后存在的电磁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影响等环境问题,采用工程设计中已有、环评新增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电磁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满足项目所在地的相应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标准或要求,拟采取的电磁环境和声环境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切实可行,能够满足电磁、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本工程变电站附近及线路沿线可能受影响的公众。
主要事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许昌供电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莲城大道288号 邮编:461000 传真:0374-2616697
联系人:于芳雷 联系电话:0374-2616697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武汉东湖开发区慧谷时空1508 邮编:430074 传真:027-59731306
电子邮件:whhuakai@126.com
特此公告。
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