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排污许可证
河南瑞美真发股份有限公司
换发排污许可证公示
拟对河南瑞美真发股份有限公司换发正式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三年。全厂总排放量:年废水排放量控制在7.22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0.23吨/年和2.39吨/年以内;南厂区排放量:年废水排放量控制在0.22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58吨/年和0.06吨/年以内,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控制在500mg/L以内,其他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废水排放去向为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北厂区排放量:年废水排放量控制在7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9.65吨/年和2.33吨/年以内,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500mg/L和40mg/L以内,其他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废水排放去向为许昌宏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现予以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时 间:2015年2月15日至2015年2月26日
联系方式:电话:0374-2165699
传真:0374-2165699
联系地址: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总量控制科
邮 编: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