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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瑞美真发股份有限公司换发排污许可证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2-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政务公开——排污许可证

河南瑞美真发股份有限公司

换发排污许可证公示

拟对河南瑞美真发股份有限公司换发正式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三年。全厂总排放量:年废水排放量控制在7.22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0.23吨/年和2.39/年以内;南厂区排放量:年废水排放量控制在0.22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58吨/年和0.06/年以内,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控制在500mg/L以内,其他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废水排放去向为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北厂区排放量:年废水排放量控制在7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9.65吨/年和2.33/年以内,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500mg/L40mg/L以内,其他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废水排放去向为许昌宏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现予以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时  间:2015215日至2015226

联系方式:电话:03742165699

传真:03742165699

联系地址: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总量控制科

    编: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