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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灵威水泥熟料有限公司核发排污许可证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08-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政务公开——排污许可证

禹州市灵威水泥熟料有限公司

核发排污许可证公示

拟对禹州市灵威水泥熟料有限公司核发正式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三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68吨/年和2210吨/年以内,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200mg/m3400mg/m3以内;窑头、窑尾、煤磨工段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控制在30mg/m3以内,其他工段颗粒物排放浓度控制在20mg/m3以内,其它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1和表3排放限值要求。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窑尾废气中氮氧化物每日最高允许排放量为9吨。现予以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时  间:2015817日至821

联系方式:电话:03742165699

传真:03742165699

联系地址: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总量控制科

    编: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