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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预算编制说明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10-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15年许昌市环境保护局单位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性质:行政,编制36人,实有47人,其中,在职人员29人,较上年相比减少1人,人员增减原因:调走;退休人员18人。公务用车6辆。

二、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426.93万元(含罚没收入72万元、国有资源收入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5.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3.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69万元;项目支出拟安排 124万元,其中经费安排50万元,国有资源收入2万元,罚没安排72万元。

三、项目资金安排明细情况

(一)办公大楼运行维护费经费项目,拟安排44万。

1.资金来源:经费拨款42万,国有资源收入2万元。

2.资金测算:两栋办公大楼及1000平方院子。

水电取暖费11万元(经费安排11万元,其中水费0.5万元,电费5.5万元,取暖5万元);维修(护)费7万元(经费安排5万元,国有资源收入2万元);保洁4人,门卫6人,临时工2人(12*1800*12=26万元)

(二)目名称:因公出国(境)费,拟安排8万。

1.资金来源:罚没安排8

2.资金测算:根据省环保厅要求安排一名额赴美国学习水环境治理。市人大安排一名额赴欧洲学习大气治理。

(三)项目名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费,拟安排37万元

1.资金来源:罚没安排37万。

2.安排依据:《许昌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许政[2014]27号),有效缓解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等污染因子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市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对全市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查考核。

3.金额测算过程:经费安排办公费:9万元;经费安排印刷及邮电费:7万元;经费安排差旅费:7万元;经费安排公务接待费:3万元;经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

(四)项目名称:清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拟安排35万元

1.资金来源:罚没安排35万元

2.安排依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清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的通知》(许政〔201325号),成立了清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对清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查考核。

3.金额测算过程:经费安排办公费:9万元;经费安排印刷及邮电费:6万元;经费安排差旅费:8万元;经费安排公务接待费:4万元;经费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  

许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2015年预算三公经费安排经费41.2万元,其中,会议费5.4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8万元。

20151—9月“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单位:元

支出科目

本年数

上年同期

比上年增减

备注

会议费

8800.00

0.00

8800.00

举行两次会议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0.0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0.00

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5116.71

198907.24

-53790.53

公务接待费

3570.00

13320.00.

-9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