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 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性质: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编制34人,实有66人,其中,在职人员46人,较上年相比减 人,人员增减原因:退休;退休人员:20人,离休人员:无,遗属:无。车辆8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生产用车:8辆,电动车:无。
二、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559.03万元(含罚没收入 0 万元、行政事业收费收入144万元、国有资源收入 0万元),较2014年相比增74.34 万元,增15.33%。其中,人员、公用拟安排 464.03 万元,较2014年相比增74.34 万元,增19.08%;项目支出拟安排 95 万元,较2014年相比增(减) 0万元,增(减) 0 %。
三、项目资金安排明细情况
(一)自动监测运行费: 5个空气自动监测站、4个市控县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费项目,拟安排50万元,
1、资金来源:经费拨款
2、安排依据:环发【2007】56号《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每个大气自动监测子站运行费用100000元/年,每个水质自动监测子站运行费用200000元/年。
3、金额测算过程:
(1)办公费:包括打印机硒鼓、复印机硒鼓、碳粉、电源、内存条、复印纸、复印机载体(挂钩)、电脑风扇等,共计24140元。
(2)差旅费:包括4方面,共计:121860元
a.日常巡检、考核、临时检查全年共计102次,合计:81600元
其中:水站:102次×5人/次×80元/次=40800
空气站:102次×5人/次×80元/次=40800
b.取样:52次(全年)×6人/次×80元/次=24960元
c.飞行检查:8次(全年)×3天/次×510元/天=12240元
d.省厅专项检查:2次(全年)×3天/次×510元/天=3060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计17万元。
a、车辆路桥费及燃油方面,共计113220元。
其中: 4个水站:4个×240公里(往返)× 1元/公里× 52次=49920元
5个空气站:5个×30公里(往返)×1元/公里×52次=7800元
考核(上半年、下半年)全年共2次,一星期至两星期考核期间增加次数30次
4个水站×240公里(往返)×1元/公里×30次=28800元
5个空气站×30公里(往返)×1元/公里×30次=4500元
临时增加检查,全年共计20次。
4个水站×240公里(往返)×1元/公里×20次=19200元
5个空气站×30公里(往返)× 1元/公里×20次=3000元
b、 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共计56780元
(3)电费,全年共计100000元。
4个水站×0.8182元/度×1019度×12个月=40000元
5个空气站×0.8252元/度×1212度×12个月=60000元
(4)委托业务费:包括全年监测仪器强制检测费用3万元。
(5)邮电费:水站、空气站光纤共6条,6×6000元/条/年=36000元
(6)劳务费:2人×750元/人/月×12个月=18000元
4、经济科目:办公费24140元,差旅费12186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000元,电费:100000元,委托业务费30000元,邮电费36000元,劳务费18000元。
(二)自动监测站仪器配件(备件)及耗材购置项目,拟安排450000元。
1、资金来源:经费拨款
2、安排依据:环发【2007】56号《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按上一年仪器设备总值的10%计。
3、金额测算过程:包括水站、空气站各项监测仪器专用配套易损配件(备件)的购置,日常消耗的药品、试剂、玻璃容器、标样及气体、色谱柱和配套防护用品等。
4、经济科目:专用材料费:450000元。
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
2014年12月30日
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
2015年1—9月“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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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科目 |
本年数 |
上年同期 |
比上年增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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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 |
0.00 |
5630 |
-5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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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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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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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3171.56 |
185721.48 |
-6254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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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1850 |
9459 |
-7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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