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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5-10-2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内设8个职能科室。根据《许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许昌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许编办【201259号),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主要职责是:

参与制定环境监测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收集、整理、审查、汇总和编印全市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承担国家和省下达的环境监测指令性任务,为全市环境管理、执法提供技术支持、监督和服务;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站业务、技术管理,指导全市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经授权承担全市核与辐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放射性废物、废源的收贮与处置及放射性废物库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及辐射事故应急监测工作;开展与核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管理、电磁辐射环境管理、核技术应用监管相关的技术研究及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共有编制34人,其中:事业编制34

人;在职职工46人,离退休20人。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4年度,根据省、市环保局下达的监测任务,我中心主要完成的监测任务有:环境质量监测、考核监督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重点流域规划目标监测、沙颍河流域生态及我市生态补偿监测、地表水水质巡查监测、自动监控系统监测、企业委托及验收监测等工作任务。

<> 、做好了环境质量监测

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我中心按要求完成了新空气质量标准监测仪器的整体调试、比对及试运行工作,积极做好了全市空气自动监测点位仪器的维护与保养工作。完成了2014年度许昌市区5个点位6项监测因子的环境空气监测任务,共取得有效空气监测数据9475余个,2014年全年共发布365期空气质量日报,没有出现错报、漏报的现象,为环境管理部门制定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提供了技术支持,并与气象部门的达成框架协议,在信息共享、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预报信息联合发布、雾霾灾害应急预案、业务交流等方面开展技术合作,圆满完成了大气环境质量的预警预报工作。

2、完成各类水质监测工作

2014年度我中心按省市环保局对水环境监测工作的要求,对降水与酸雨3个点位、地表水断面21个点位、地下水7个点位,按监测频次和技术规范完成了监测任务,共采集水质、底泥样品5700多份,及时上报监测数据42700余个。

3、完成噪声监测工作

今年我中心完成每季度一次的功能区噪声4个点位,区域环境噪声220个点位,市区交通干线噪声30个点位的监测任务,上报监测数据3200个。

<>、完成考核监督监测任务

2014年度我中心完成了地表水责任目标考核监测,按要求对白沙水库、黄甫寨、鲁渡水质自动站每月进行了一次人工监测,每周对三个水质自动监测站7项监测因子开展监测,为确保数据准确,按要求对水质自动监测站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监测因子每周进行了数据比对实验,并与各监测断面上、下游城市开展了10次同步监测,对因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仪器不能正常开展监测时,由人工采样进行监测,并及时上报了67600个监测数据。在开展的饮用水源地水质考核监测工作中,我中心每月对地表水饮用水源及地下水饮用水源地9个点位进行监测,全年共取饮用水环境目标考核监测数据9360个,2014年度许昌市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100%

<>、完成重点污染源监测任务

2014年我中心按要求频次和监测因子完成了国、省、市控共25家(其中废水11家、废气6家、污水处理厂8家)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任务,取得7800余个有效监测数据,同时对通过环保部门验收过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定期开展了比对监测,确保了监测仪器的正常运行及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此外,我中心还对重点污染源建立一企一档制,收集、汇总和审核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全面掌握重点污染源现况,及时上报至市局管理部门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完成专项监测任务

2014年我中心按《河南省沙颖河流域或生态补偿监测方案》和《许昌市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沙颖河流域和各县(市)责任断面按规定监测断面、监测频次、监测因子开展监测工作,共取得监测数据9450余个,按要求及时上报了监测数据。此外,我中心还组织完成了我市的污水处理厂底泥重金属监测、全国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做好辖区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对重金属排放超标企业及时进行了复测并形成专报报至环境管理部门。

<>、及时完成各类监测技术报告

在完成大量监测任务的同时,我中心为加强为环境管理服务的主动性,在对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后,定期或不定期地上报各类环境质量专报八期,完成的文字报告包括《2013年度许昌市环境监测年鉴》,《2013年度许昌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4112月份《环境质量监测月报》,每季度一期《污染源监督监测报告》、《污染源比对监测报告》及每周一次的环境空气质量周报,为环境管理进行环境综合治理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三、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1225.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4.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9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98.75   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1484.93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149.48,城乡社区支出335.45万元。2014年度支出中财政拨款支出1444.66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44.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05万元,主要用于电费、邮电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64.9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专业设备购置。

3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909.6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4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93.23万元,主要用于专用设备购置。

52110401生态保护支出27.33万元,主要用于专用设备购置。

6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35.45万元,主要用于专用设备购置、专用材料费。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4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93万元。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  34.89 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万元,增加原因为2014年监测范围加大,监测任务增多。2014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    辆。

2.公务接待费决算 1.31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省级有关部门专项督查、检查公务接待及地市级兄弟部门来访、交流学习公务接待。共接待40余批次、120人次。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93万元,减少原因为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附件:2014年度市级部门决算报表公开样表(共 3 张)

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