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环境监控信息中心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主要职能:1、负责对全市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排污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承担调度、汇聚、整理、分析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的实时信息、统计信息、为环境决策、执法提供依据;承担全市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维修保养,对全市环境信息系统建设进行技术指导;承担许昌市环保局信息网络建设与维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2、承办市环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市环境监控信息中心相当于正科级: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副职尚未设置),下设监控室、信息室、宣教室;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编制人数5人、在职人数4人、离退休人数0人。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市环境监控信息中心(含宣教中心)
2014年,环境监控、信息、宣教工作,按照市环保局的总体要求,合理安排,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得到提升,对第三方运维单位的运行服务管理能力得到加强,环境监控信息化能力进一步提高,环境宣传工作稳步开展,为市局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和自动化监管手段。现将2014年环境监控信息中心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监控工作完成情况
(一)环境监控人员能力培训情况
市环境监控信息中心组织了2次培训工作。
1、组织各县市区环境监控工作人员,全市污染源企业负责人、环保负责人,共计210人,集中培训污染源监控管理办法和污染源监控基站运行工作的要求。
2、组织各县市区环境监控工作人员,全市污染源企业负责人、环保负责人,共计260人,集中开展《环保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9号)培训工作。
(二)环境监控平台及监控数据审核情况
1、强化环境监控平台巡查,在线数据审核、报告机制。
一是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监控平台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做到及时处理;二是强化污染源数据审核机制,发现自动监控数据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数据完整、准确,有效的提高了监控数据的传输有效率;
2、加强自动监控数据质量保障制度
市监控中心按照《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关于印发河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质量保证实验室建设标准》、《河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运行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和《关于严厉打击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的要求,监控中心每月至少一次对辖区内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运行情况进行有效性审核的管理。市环境监控中心共审核监控数据236万多个。
(三)环境监控平台及监控数据审核情况
1、加强现场监管力度。
按照《环保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9号)的要求,监控中心每月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在每月的现场检查中,认真填报现场智能运维平台巡查参数,确保了监控基站稳定运行。
2、环境质量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情况
市环境监控中心与各县环保部门,按照国家、省环保部门的要求,对7个环境质量自动空气站、4个市控县界环境质量水站进行现场检查,对环境质量自动站的运行情况和监控数据定期巡检,保证了环境质量自动站运行良好,数据准确。
(四)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应用情况
1、环境执法应用监控数据情况
按照《河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管理办法》(豫环文〔2011〕25号)、《河南省环境监测预警响应规定》(豫环文〔2013〕178号)要求,市环境监控中心及时编制重点污染源超标预警专报,2014年度,编制《超标预警专报》报告187期,经主管副局长签发后,抄送市环境监察部门用于环境执法,并积极协助环境监察部门对超标排污行为进行确认、查处,使环境违法行为能够得以及时发现和解决。
2、总量核算与污染减排应用监控数据情况
市监控中心按要求编制重点污染源总量核查报告,对超总量的企业发超总量预警报告,统计分析污染物排放、削减情况,核算重点污染源总量排放监控数据;协同环保局分析全市重点污染源的总量指标完成情况。
(五)对两家运维服务公司管理情况
根据省环境保护厅制定的《河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第三方建设运行服务单位办事服务机构考核标准的通知》要求,我们对两家运维公司的服务站按照省厅规定要求定期进行了现场检查考核,对检查中查出的实验室不规范、实验设备不全、运维车辆不足等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制定了对运维公司服务保障及基站运维质量的考核细则,并按照省市考核细则定期对运维服务公司对基站巡检、校核、比对监测,人员技术培训、运维设备保障等指标进行不定期巡查、抽查,及时通报巡查和抽查中基站运行和运维服务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整改。
二、环境信息化建设情况
根据环境管理实际需求,积极开展环境信息化工作。
一、对机房设备及局域网网络安全等软硬件设施每天进行维护,对国发平台、排污收费平台,市控污染源监控平台的设备及的网络安全及时维护;
二、每天对许昌市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维护,按照《关于开展省辖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12〕62号的要求,对对外发布的环境信息内容进行检查审核,展现了环保的整体形象。
三、配合国家、省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了国家、省、市、县环境信息畅通;
四、完善了环境信息对外发布制度(1)建立了企业信息公开发布QQ群,制定了许昌市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并下发到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同时将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31号令及省厅关于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也下发到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并将上述文件发布到群共享文件中,明确了企业信息发布的责任。(2)市监控中心确定了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与环境信息更新,对信息公开发布QQ群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并每天将企业信息公开的进展情况公示到信息发布QQ群中,(3)督促各县市区负责信息公开的环保部门,对辖区内的企业加强督促,使信息公布率进一步提高。
三、宣传工作完成情况
(一)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
1、开展一次环境宣传系列报道活动。
2、以媒体记者的视角刊发一篇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的评论文章。
3、开展了一次六五环境日行风热线访谈活动。
4、组织开展一次“公众环保体验日”环境教育基地参观活动。
5、开展一次环境大接访活动
(二)配合市直各部门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
1、参加了许昌市消费者协会组织的3.15广场宣传活动。
2、参加了许昌市禁毒委组织的6.26国际禁毒日广场宣传活动。
3、参加了全省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广场宣传活动。
4、参加了市减灾委组织的5.12防震减灾日宣传广场宣传活动。
5、参加了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广场宣传活动。
6、配合市人大参加河南省人大组织的中原环保世纪行二十周年总结表彰活动。
(三)组织参加了系统内的环保宣传活动
1、组织各县区环保局主要领导参加省厅局长培训班活动。
2、组织各县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省控国控重点企业参加新环保法培训活动。
3、配合省教育厅、环保厅开展表彰2014河南省环境教育优秀示范课表彰活动。
4、配合省环保厅、省工信厅开展河南省绿色企业表彰命名活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环境监控运行费用不足,市控企业基站与国省控相比,软硬件设施还有一定差距,需加大财政投入。
二是环境质量自动站设施老化严重,运行能力比较差,需积极开展第三方社会化运维工作。
三、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354.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万元,2014年初结转和结余104.43万元。
2014年度支出286.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2.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1.92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7.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环境监控信息中心工资福利支出1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临时聘用人员工资。
2、环境监控信息中心商品服务支出7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4、其他资本性支出170.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及专用信息化设备。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许昌市环境监控信息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6.1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97 万元。主要用于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 1.79 万元,增减变化原因说明:业务增加,出车频率增高。2014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2、公务接待费决算 0.19 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省级有关部门专项督查、检查接待工作,接待 3 批次、 9 人次。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3.49 万元,增减变化原因说明:201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为2013年当年支出及2013年以前年度部分欠款。
附件:2014年度市级部门决算报表公开样表(共 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