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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01-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环保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的

    

为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环保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豫环文〔2009270号)、《河南省环保厅、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外地转入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326号)、《河南省环保厅关于加强机动车环境管理的通知》(豫环办〔201583号)以及《河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环境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豫环文〔2015144号)等有关规定,即日起对我市在用机动车实施环保检验并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环保定期检验范围

(一)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在用机动车实行排气污染定期检验制度。(6年以内的私家车可参照公安部门对于6年内私家车免予上线检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我市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范围暂不包括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农用车)。

(三)注册登记地在河南省内的非许昌籍免检车辆需在该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领取环保合格标志。确需在我市申领的,需进行环保检测,经检测达到规定排放标准的核发环保合格标志。注册登记地不在河南省境内但需要在我市申领异地核发的,需出具车辆注册登记地环保部门开具的机动车异地环保检验委托书,并进行环保检测,经检测达到规定排放标准的核发环保合格标志。

二、环保定期检验周期

机动车环保检验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若今后国家有新的政策出台,按新规定执行)

(一)5年以内的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超过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二)10年以内的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超过10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三)6年以内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2;超过6年的,有效期为1年;超过1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三、环保定期检验要求

  (一)机动车所有人在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前,必须到已获得环保定期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环保定期检验。

  (二)尾气排放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维修并进行复检。

  (三)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可以自主选择具有相应条件的环保检验、维修单位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维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任何单位不得指定检验、维修单位和推销或者指定使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产品。

  (四)尾气排放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车辆,环保部门不得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出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环保检验收费标准

  机动车环检机构按照省发改委等单位《关于我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985号)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环保检测费用。

  五、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核发

机动车环保标志由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核发(免费)。

(一)经环保检验合格的在用车,凭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排气污染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复印件)到环保标志核发窗口申请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二)在免检范围内的机动车,凭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复印件)、登记证、车主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环保标志核发窗口申请环保标志。

  (三)新购置机动车凭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以及机动车购置发票,到环保标志核发窗口领取环保标志。

(四)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损坏或遗失的,机动车所有人需凭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到环保标志核发窗口申请补发。

(五)新注册车辆需列入环保达标车型目录。未列入车型不予办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六、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及环保标志申领地点

(一)、检测及标志申领地点:

1 、长葛市金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长葛市钟繇大道北段  2728808

2、禹州金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禹州市轩辕大道东侧(植物园东门对面)   8203456

(二)、标志申领地点(只进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

1、许昌昱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许昌市新兴路东段 咨询电话:3193939

2、鄢陵县环保局 鄢陵县北关街 咨询电话:7361620

3、襄城县康达机动车监测中心环保窗口 襄城县东环路3509998

4、长葛市蓝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长葛市长社路东段北侧 6836789

5、许昌瑞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许昌市新兴路西段四方停车场院内 7306111

6、许昌大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许昌市西外环与许禹路交叉口南300米路西3138699

7、许昌县行政服务大厅 许昌县新元大道创业大厦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5157568

检测及标志申领地点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七、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使用

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应粘贴于汽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禁止使用转让、转借、伪造、变造的环保标志。

八、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6111 

重型货车环保检验地址:

1.漯河正捷机动车检测公司

 地址:漯西公路(漯河-西华)   西侧

电话:0395-3291999

这个点离高速公路近

2.漯河龙和机动车检测公司

电话:0395/3352222

地点:107国道漯舞路口(漯河-舞阳)300米路西

这个在107国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