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壤任务的通知》(许环办59号)文件要求,现将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卫洁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建安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四家企业厂区内土壤自行监测报告公示如下,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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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0日
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土壤自行监测报告.pdf
河南豫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土壤自行监测报告.pdf
许昌卫洁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2020年土壤自行监测报告.pdf
建安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2020年土壤自行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