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生态环境窗口办事指南
业务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管理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133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目录(2019年本)》,属省辖市生态环境厅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必须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
申请材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非辐射类且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申请书;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非辐射类且编制报告表的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申请书;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辐射类且编制报告表的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辐射类且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
办理流程图:
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生成受理单;
2、审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
3、决定: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生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申请的批复;
4、送达:通过现场领取或送证上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申请的批复;
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办件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间:非辐射类报告书20个工作日、非辐射类报告表10个工作日、辐射类报告表11个工作日、辐射类报告书10个工作日。
审批结果:
1、结果名称:关于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
2、结果类型:批文;
3、领取说明:申请人须携带申请材料2份,申请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
业务名称:排污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8号)
申请条件:
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态经营者(简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申请材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排污许可证承诺书;
3、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办理流程图:
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生成受理单;
2、审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4、送达:通过现场领取或者送证上门;
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办件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间:8个工作日
审批结果:
1、结果名称:排污许可证;
2、结果类型:证照;
3、领取说明:申请人须携带申请材料2份,申请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窗口领取;
业务名称:辐射安全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8号)
申请条件:
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态经营者(简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申请材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4、排污许可证承诺书;
5、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办理流程图:
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生成受理单;
2、审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4、送达:通过现场领取或者送证上门;
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办件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
审批结果:
1、结果名称:辐射安全许可证;
2、结果类型:证照;
3、领取说明:申请人须携带申请材料2份,申请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
咨询电话:2968059、2968062
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三楼327窗口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