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21〕94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许昌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3月23日—3月25日对许昌市2021年度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审核评定结果进行了首次公示,结合企业反馈意见及省级审核评定结果,现对许昌市2021年度重点行业企业A级、B级和绩效引领性审核评定情况进行二次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8日—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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