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2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要求,经研究,确定了《许昌市2022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予印发,请按照相关要求推动落实。
附件:《许昌市2022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2022年8月8日
许昌市2022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