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生态环境厅拟选取一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突出的乡镇和村进行通报表彰。经乡镇、村申报,县、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核,拟推荐禹州市方岗镇、长葛市古桥镇、鄢陵县陈化店镇张刘庄社区、开发区龙湖街道郑庄村、示范区忠武办事处圪塔张村,作为省级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如果对该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向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 系 人:李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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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