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第八条第五款要求“组织评审部门应当定期将报告评审通过汇总情况在官网予以公布(每年至少一次)。”现将许昌市2023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予以公示。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