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建立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全市拟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进行了核查,在征求了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及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科室、大队及各县(市、区)分局意见的基础上,有10家企业符合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条件。现将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