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继续开展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工作的通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继续开展和规范小量微量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拟对禹州市蓝天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许昌绿草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许昌胜辉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长葛市锦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葛市鑫汇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许昌市科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长葛市易和金属有限公司、许昌市广磊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河南好源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昌鑫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确认试点单位。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以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1日—2025年2月28日
联系电话:0374-6069989
联系地址: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461000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