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按照《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等程序,初步确定了许昌市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名单(详见附件)。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拟入选专家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对拟入库专家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证据充分,并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与反馈。
联系人:王晓航
联系电话:0374-6069535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