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7日,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令 第38号)有关要求,河南省发改委 河南省环保厅联合印发了《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2018年3月5日,为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程序,更好地指导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许昌市发改委 许昌市环保局联合转发了《河南省发改委 河南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现将《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予以全文公示公告,请参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