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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11-1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的

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受外来传输和本地污染叠加,加上我市近期气象扩散条件不利,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预计持续重度污染。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豫气攻坚办〔201688号)及《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经研究,决定从111223时开始,启动许昌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影响目前正在实行的管控措施,只能进一步加强、加严。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于每日上午9时前和下午17时前,分两次准时、详尽地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大气办。电子邮箱:xcsdqb@163.com

 

2016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