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
申请受理的公告
各县(市、区)政府:
根据许昌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许昌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许环〔2016〕15号)文件,“黄标车淘汰补贴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按照先淘汰、先补贴的原则,根据淘汰时间确定补助资金发放顺序,补贴资金用完为止”。经研究决定,暂停2016年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补助资金申请受理,受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请各县(市、区)做好暂停业务受理相关解释工作。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