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省气象台和PM2.5专家组最新会商及综合分析结果,预计1月12日至1月17日我市将出现一次重度污染过程。按照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豫环攻坚办〔2018〕6号)指令,依据《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许政办〔2017〕57号)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月12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及Ⅱ级预警响应,预计解除预警时间为1月17日24时,具体预警级别的调整、解除时间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令进行调整。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外出做好健康防护,尽量选择绿色出行工具。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