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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时间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1-1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环攻坚办[2018]7号

各县(市、区)环境攻坚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由于1月13日至16日受本地污染累积及传输影响,造成污染累积严重,1月17日的冷空气较弱对污染清除不彻底。根据省环境监控中心、省气象台和PM2.5专家组最新预报结果,预计1月17日至19日,污染物将在我市区域内迂回、滞留,空气质量很难出现大范围良好时段;而1月20日至23日上午,高湿静稳天气再现,加之外部传输,我市可能会再次出现新一轮重度污染过程。

根据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时间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8〕9号)指令,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暂将全市橙色预警解除时间由1月17日24时调整为1月23日12时,具体预警级别的调整、解除时间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令进行调整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此轮重污染过程所带来的不利影响,组织相关人员密切关注每天环境空气质量会商研判结果。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重点对企业停限产措施落实情况和无组织排放的管控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