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2010年许昌市环境状况公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1-04-2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许昌市环境状况公报如下:

综  述

2010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执行力提升年”和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要求,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主线,继续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我市2010年COD排放量控制在1.29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3.4万吨以内,如期完成了 “十一五”减排目标,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但是,当前全市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地表水环境质量还不容乐观,农村环保相对滞后,环保投入缺口较大,环保能力建设满足不了实际工作需要。经济快速发展与生态环境脆弱的矛盾还较为突出。环境保护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环 境 质 量

一、水环境质量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2010年许昌市地表水例行监测共涉及9条河流,17个监测断面,这9条河流分别是颍河、清潩河、颍汝干渠、清泥河、许扶运河、汶河、双洎河、北汝河、运粮河。

在监控的9条河流中,颍汝干渠、北汝河2条河流整体水质状况为优,颍河整体水质状况为良好,其他河流河基本能够满足景观水质要求。

地表水环境质量与往年基本持平,从河流污染类型看,主要污染物均为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属有机污染类型。

(二)地下水环境质量
  2010年市区地下水例行监测共涉及7眼井,均为深层井。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评价,5眼井水质到达Ⅲ类标准,2眼井水质分别达到Ⅳ类、Ⅴ类标准。地下水各项指标与2009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三)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
  2010年,市区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董庄水厂、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周庄水厂水质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空气环境质量
  2010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为322天,其中达到优级24天,良好297天,轻度污染38天,中度污染5天,重度污染1天。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7.9%。

空气中主要污染监测因子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规定的Ⅱ级标准。

2010年市区酸雨发生率为0,降水pH年均值为7.0。
  三、噪声环境质量
  (一)区域环境噪声状况
  2010年,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共布设220个监测点位,测点覆盖面积达55平方千米。各测点的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5dB(A),与往年基本持平。
  (二)交通干线噪声状况
  2010年,市区交通干线噪声监测共布设30个监测点位,分布在市区17条主要交通干线上。市区交通干线两侧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8.0 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与往年基本持平。
  (三)功能区噪声状况
  2010年,市区功能区噪声监测一类区(居民文教区)、二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三类区(工业集中区)昼、夜间噪声及全年平均等效声级均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
  四、工业污染及城镇生活污染排放情况
  据2010年《许昌市环境统计年报》资料,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0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12989.02万吨,较上年增加561.78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3370.91万吨,较上年增加350.71万吨;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618.11万吨,较上年增加211.07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9.47%,较上年提高1.62个百分点。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统计排放总量为1.28万吨,较2005年减少15.14%,顺利完成“十一五”减排14.6%的目标。

(二)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0年,全市废气污染物中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为3.19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2772吨, 较上年增加4510吨;生活及其他二氧化硫排放量为9128吨,较上年增加390吨。烟尘排放总量为10386.94吨,较上年减少1665.2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为6326.94吨,较上年减少2148.2吨;生活及其他烟尘排放量为4060吨,较上年减少483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707.49吨,较上年减少482.4吨。废气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2005年减少20.59%,顺利完成“十一五”减排15%的目标。   

五、生态环境保护状况
  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精神,先后制定出台了《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许政﹝2010﹞66号)、《许昌市2010年农村环保以奖促治工作意见》(许政办﹝2010﹞57号)、《许昌市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许昌市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等文件,市财政安排100万元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用于我市2010年农村“以奖促治”、“以奖代补”项目。二是全面完成年度生态创建任务,3个乡镇完成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16个村庄完成省级生态村创建任务,并通过省环保厅验收、命名。三是积极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全市所有县(市、区)均已出台了文件,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

2010年底,我市已在35个乡(镇)建立了标准化垃圾中转站,43个乡(镇)配备了一辆标准垃圾中转车和专业保洁人员,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转、县处理”模式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基本都建设了污染治理设施,并对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近年来我市通过连续开展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还田等工作,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及还田率达到95%以上,农用薄膜回收率达到98%以上。

全市林木覆盖率27.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70%。

环境污染防治与管理

一、环境污染防治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010年,许昌市两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省厅核定排放总量分别为1.28万吨和3.19万吨。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较2005年分别削减15.14%和20.59%,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减排任务。 

(二)饮用水源地保护
  2010年,我市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着力解决影响群众饮水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市政府组织市环保部门、市交通部门、市建委和市水利等部门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市环保局加强上游来水监控,利用北汝河鲁渡水质自动监测站及时掌握上游来水情况,同时饮用水水源地巡河中队,每周不定期巡河两次,相关县(市)环保部门对辖区水源地每天进行巡查,每周上报巡查记录,发现问题,迅速解决,确保饮用水水质;禹州市人民政府投资约300万元,树立58个宣传牌桩,50个警示牌,80个界碑,重点部位护砌300米,建设库区防护网1100米;市水利部门、建设部门不断完善市区供水应急预案,储备了应急物资。

(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组织编制了《许昌市污泥处置规划方案》,超额完成了省定污泥处置工程建设任务。许昌魏清污泥处置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工程建成投运,设计污泥处理能力150吨/日,可将许昌市瑞贝卡污水处理厂、许昌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鄢陵县污水处理厂污泥统一集中进行处理;禹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制砖工程建成投运,可将襄城县污水处理厂污泥一并集中进行处理。

二、环境监督管理
  (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从源头控制新污染源和生态破坏。2010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160个,验收486个,其中许昌市环保局审批312个,县级环保部门审批848个,许昌市环保局验收65个,县级环保部门验收421个。

(二)辐射环境管理
  全年未发生一起辐射安全事故。所有辐射工作单位已完成许可证核(换)发工作,当年我市共产生废旧闲置放射源3枚,已全部安全送贮,安全处置率达100%。

(三)环境法制
  截至2010年底,我们共审理环境违法案件159起,结案151起,其余正在按程序进行审理。全年无发生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案件,环保行政处罚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并按规定进行了报送备案。

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2010年,全市共产生工业固体废物350.06万吨,其中危险废物488.23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344.15万吨,处置量6.11万吨,其中,危险废物处置量488.23吨。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为100%,危险废物处置率100%,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和危险废物排放量均为0。

2010年,全市主要医疗机构共产生医疗废物1176吨,均由许昌卫洁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收集,然后高温灭菌处置,最终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2010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16.8万吨,无害化处置总量为16.14万吨,无害化处置率96.07%。

四、环境专栏
  (一)2010年度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
  在2008年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2010年组织开展了全市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组织编制了我市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技术报告,对普查数据进行了深入、全面地汇总分析;同时组织开展了我市普查成果开发利用工作,依托普查技术报告,分析我市环境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二)清洁生产
  2010年,我市继续对辖区主要污染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降低污染物排放。通过为期近1年的审核工作,全市8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已全部完成既定审核任务,通过省、市两级审核验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
  (三)环境宣传教育及绿色创建
  2010年,我市组织实施了“许昌环保警示行”宣传活动,此项活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大局,以“依法保护大气环境,让老百姓呼吸清洁空气”为主题,促进了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同时以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为载体,联合市政府纠风办、市信访局开展“环境大接访”活动,进一步增强环保部门行风作风建设意识,促进一批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和信访问题的解决。为加强中小学环境教育,联合开展了绿色系列创建活动,2010年,我市共创建市级绿色学校27所,绿色社区2个,绿色企业2个。

(四)建议提案与来信来访
  2010年办理领导批示件、群众来访件、媒体曝光件421件,政协提案3件,均做到了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及时反馈,案件处理率、办结率均达100%,使信访工作达到了“四无”(无越级集体上访,无进京上访,无信访老户、积案,重大信访问题无漏报、不报现象),从而确保了全市未发生因环保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

(五)环保能力建设与执法监督
  借助执行力提升年,各县(市、区)环保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许昌市本级及各县、市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均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标准化建设验收。二是许昌市辐射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

组织公安、环保、消防、交通、卫生等部门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污染隐患大排查行动,有效地确保了全年无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继续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 一是19家重点污染源监控基站已完成安装、调试、联网工作,并通过验收。二是白沙水库水质自动站、颍汝干渠水源地水质自动站和4个市控县界断面水质自动站已完成建设任务,形成监测能力,并通过验收。三是2个辐射环境自动站、2个县级空气自动站(鄢陵县、襄城县)、2个重点区域空气自动站(禹州无梁镇、神垕镇)已建成形成监测能力,并通过验收。四是市区原有的2座空气自动站和北汝河鲁渡水质自动站、双洎河皇埔寨水质自动站改造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

(六)政务公开、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全市环保系统继续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整改服务承诺,实行“六公开”:即公开办事职责、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条件、公开办事纪律、公开办事结果。狠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督察督办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事件,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文明执法,文明服务,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围绕“执行力提升年”活动,着力解决影响执行力提升的深层次问题,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为指导,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全市环保系统呈现出文明建设与环保工作协调发展、齐头并进的整体效应和良好局面。
  本公报数据由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建委、市林业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