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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许昌市环境状况公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4-2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许昌市环境状况公报如下:

综  述

2011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主线,继续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但是,当前全市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地表水环境质量还不容乐观,农村环保相对滞后,环保投入缺口较大,环保能力建设满足不了实际工作需要。经济快速发展与生态环境脆弱的矛盾还较为突出,环境保护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环 境 质 量

一、水环境质量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2011年许昌市地表水例行监测共涉及到的7条河流中,北汝河、颍汝干渠河流整体水质状况为优,颍河整体水质状况为良,其他河流基本能够满足景观水质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与往年基本持平,从河流污染类型看,主要污染物均为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属有机污染类型。

(二)地下水环境质量
  2011年市区地下水例行监测共布设6眼深水井,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评价,5眼井水质到达Ⅲ类标准,1眼井水质分别达到Ⅳ类标准。地下水各项指标与2010年相比基本持平。

(三)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
  2011年,市区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董庄水厂、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周庄水厂取水水质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空气环境质量
  2011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为318天,完成了310天的省定目标。其中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级54天,良好264天,轻度污染46天,中度污染1天,重度污染为0。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日报优良率达到87.1%。

空气中主要污染监测因子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规定的Ⅱ级标准。

2011年市区酸雨发生率为0,降水PH年均值为6.9。
  三、噪声环境质量
  (一)区域环境噪声状况
  2011年,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共布设220个监测点位,测点覆盖面积达55平方千米。各测点的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8dB(A),与往年基本持平。
  (二)交通干线噪声状况
  2011年,市区交通干线噪声监测共布设30个监测点位,分布在市区17条主要交通干线上。市区交通干线两侧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7.00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比2010年下降1.3分贝。
  (三)功能区噪声状况
  2011年,市区功能区噪声监测一类区(居民文教区)、二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三类区(工业集中区)昼、夜间噪声及全年平均等效声级均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
  四、工业污染及城镇生活污染排放情况
  据2011年《许昌市环境统计年报》资料,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1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17938.8971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6579.143万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1355.15万吨。全市工业、生活、农业、集中式治理设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60343.83吨,氨氮排放总量为6229.65吨。

(二)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1年,全市工业、生活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66382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2914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3468吨。全市工业、生活、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83886吨。烟(粉)尘排放总量为26118.029吨,其中工业源烟(粉)尘排放量为20270.632吨,城镇生活源烟(粉)尘排放量为3908.227吨,机动车烟(粉)尘排放量为1939.17吨。

五、生态环境保护状况
  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农村环境集中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省政府共安排我市2011年10个项目,总投资1240万元,共争取中央、省农村环保专项资金830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目前各个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二是全面完成年度生态创建任务,4个乡镇完成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18个村庄完成省级生态村创建任务,并通过省环保厅验收、命名。三是是积极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工作,大力推广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和标准化畜禽养殖技术,提高畜禽养殖企业的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2011年共排查出畜禽养殖企业39家,经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已关闭搬迁20家。四是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还田等工作,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及还田率达到95%以上,农用薄膜回收率达到98%以上。

全市林木覆被率30.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9.48%。

环境污染防治与管理

一、环境污染防治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011年,许昌市两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省厅核定排放总量分别为60343.83吨、66382吨。较2010年分别削减1%、15.48%。

(二)饮用水源地保护
  2011年,我市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着力解决影响群众饮水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市政府组织市环保部门、市交通部门、市住建和市水利等部门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市环保局加强上游来水监控,利用北汝河鲁渡水质自动监测站及时掌握上游来水情况,巡河中队每周不定期巡河两次,相关县(市)环保部门对辖区水源地每天进行巡查,每周上报巡查记录,发现问题,迅速解决;市水利、住建部门不断完善市区供水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加强河道及取水、供水管控,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关停造纸生产线7条,淘汰造纸产能8万吨,年减少COD放量112吨;河南飞达纸业有限公司2万吨造纸生产线低排放改造已完成,河南一林纸业有限公司、河南宏腾纸业有限公司深度治理工程建成并已投入试运行,长葛污水处理厂、魏都区宏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开工建设。

2、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试点。许昌魏清污泥处置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工程建成投运,设计污泥处理能力150吨/日,可将许昌市瑞贝卡污水处理厂、许昌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鄢陵县污水处理厂污泥统一集中进行处理;禹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制砖工程建成投运,可将襄城县污水处理厂污泥一并集中进行处理;长葛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制砖工程建成投运。

3、禹州市中水回用工程已建成,并开始试运行,2011年中水使用量23.17万吨。

二、环境监督管理
  (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从源头控制新污染源和生态破坏。2011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075个,验收242个,其中许昌市环保局审批349个,县级环保部门审批726个,许昌市环保局验收46个,县级环保部门验收196个。

(二)辐射环境管理
  所有辐射工作单位已完成许可证核(换)发工作,当年我市共产生废旧闲置放射源4枚,已全部安全送贮,安全处置率达100%,全年未发生一起辐射安全事故。

(三)环境法制
  截至2011年底,我市共审理环境违法案件114起,结案113起,1起正在按程序办理。全年无发生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案件,环保行政处罚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并按规定进行了报送备案。

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2011年,许昌市共产生工业固体废物447.4911万吨,其中危险废物167.62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437.3256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10.1655万吨,其中,危险废物处置量167.62吨。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为100%,危险废物处置率100%,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和危险废物排放量均为0。

2011年,全市主要医疗机构共产生医疗废物1179吨,均由许昌卫洁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收集,然后高温灭菌处置,最终送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2011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16.9万吨,无害化处置总量为16.3万吨,无害化处置率96.45%。

四、环境专栏
  (一)清洁生产
  2011年,我市按照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规定及许昌市文明城市创建考核要求,对辖区内重点“双有”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通过为期近1年的审核工作,全市共有10家重点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任务,通过省、市两级审核验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
  (二)环境宣传教育
  2011年,我市组织实施了“许昌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此项活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大局,以“关注农村环境保护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促进了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同时以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为载体,联合市政府纠风办、市信访局开展“环境大接访”活动,进一步增强环保部门行风作风建设意识,促进一批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和信访问题的解决。

(三)建议提案与来信来访
  2011年,通过领导批示、环境信访、110联动、数字化城管、网上信箱、环境大接访等渠道,共受理群众投诉事项529件、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1件,均做到了及时办理、及时回复、及时反馈,并对办理结果开展了后督察,案件处理率、办结率均达100%,使信访工作达到了“四无”(无越级集体上访,无进京上访,无信访老户、积案,重大信访问题无漏报、不报现象),从而确保了全市未发生因环保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

(四)环保能力建设与执法监督
  2011年,各县(市、区)环保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许昌市本级及各县、市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均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标准化建设验收。二是许昌市辐射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组织开展了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污染隐患大排查行动,有效地确保了全年无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发生。三是继续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19家重点污染源监控基站已完成安装、调试、联网工作,并通过省市环保部门验收;白沙水库水质自动站、颍汝干渠水源地水质自动站和4个市控县界断面水质自动站已完成建设任务,形成监测能力,并通过省市环保部门验收;2个辐射环境自动站、3个县级空气自动站(鄢陵县、许昌县、襄城县)、2个重点区域空气自动站(禹州无梁镇、神垕镇)已建成形成监测能力,并通过省市环保部门验收;市区原有的2座空气自动站和北汝河鲁渡水质自动站、双洎河皇埔寨水质自动站改造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

(五)政务公开、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全市环保系统继续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整改服务承诺,实行“六公开”:即公开办事职责、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条件、公开办事纪律、公开办事结果。狠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督察督办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事件,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文明执法,文明服务,不断规范行政行为。以“主题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影响执行力提升和基层基础、民生改善的深层次问题,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为指导,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全市环保系统呈现出文明建设与环保工作协调发展、齐头并进的整体效应和良好局面。
  本公报数据由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