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解除许昌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11-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区域预报中心和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结果,我市气象扩散条件转好。依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通知》和《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自2020年11月18日24时起,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

此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管控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预警解除后,各县(市、区)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继续加强重点企业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各县(市、区)要对本轮重污染天气发布、响应情况和预警期间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措施落实情况、应对效果等开展总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