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办法(试行)等4项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许昌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试行)》《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试行)》《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许昌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pdf
附件2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试行).pdf
附件3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