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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许昌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10-2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公布许昌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相对人

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的公告

 

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是指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职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通过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分析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依据职责制定防范和化解措施,以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非强制性手段为主,依法促使行政相对人防范、纠正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防止和减少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和自身合法权益遭到损失的制度。

为改进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方式,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按照许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要求我局在深入分析近年来生态环境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基础上,梳理出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并通过问卷调查、网络、微信、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一线执法人员和行政行相对人的意见,最终形成了《许昌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现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强力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认真组织执法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积极面向行政相对人展开宣传工作,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附件许昌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

 

 

                                  202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