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宏、楚光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环保一刀切的问题依然存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大力实施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和绩效分级创建,促进企业绿色发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通过持续努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和强度均明显下降,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在2020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局位列第4名。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大企业绿色化改造力度,聘请“一市一策”专家团队指导帮扶,全力推动落实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总要求,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一、全力开展绿色化改造,实施差异化管控
在当前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超环境容量的情况下,一旦遇到不利气象条件,仍会出现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当地方政府依法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时,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均应按照当地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为从根本上破解管控与生产间的矛盾,实现企业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市委、市政府第一时间提出了大力实施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的工作要求。通过实施绿色化改造,促使企业进一步提升工艺装备水平、污染治理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降低物耗能耗,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实现企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作出更多贡献;同时,以绿色化改造为契入点,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绩效分级创建,对不同绩效分级水平的企业制定差异化的减排措施,使环保绩效水平高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减少或免除管控措施,从而鼓励“先进”,激励“后进”,促进全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我市的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工作始于2020年初,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局起草制定了《许昌市实施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2020年)》和《许昌市七个行业绿色化改造技术指南及污染物近零排放限值(试行)》,提出以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为突破,助力企业绿色发展,推动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实施。通过实施绿色化改造,2020年全市共有61家企业通过A、B级和绩效引领评定,其中A级企业2家、B级企业43家、绩效引领性和先进性企业16家,企业总数较2019年增加了近八倍。获得A级和绩效引领性、绩效先进性的企业可以在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享受自主减排激励,B级企业可以减少停限产比例,最大限度生产。同时,为进一步鼓励企业积极投身绿色化改造工作,市政府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拿出6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完成绿色化改造、达到绩效分级B级及以上的企业。许多完成绿色化改造的企业纷纷表示,通过绿色化改造,企业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真金白银的政策优惠,更加坚定了企业继续实施绿色化改造的信心和决心。
为持续推进全市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我局在今年4月份制定印发了《关于持续推进2021年度全市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的实施意见》,以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为着力点,推动企业达到国家、省重点行业A、B级或绩效引领企业指标,切实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有效减少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差异化管控。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紧紧依托“万人助企联乡帮村”活动,以企业绿色化改造为契入点,组织“一市一策”专家团队帮扶指导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全面推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针对不同治理水平和排放强度的工业企业,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开展免打扰式执法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利用自动在线监控平台、用电监管平台、门禁监控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实时远程监控企业生产、治污设施运行状况,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实施精准执法。充分利用无人机、走航监测车等先进设备,采取免打扰方式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最大限度减轻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提升执法效能。
三、精准制定减排措施,实施科学管控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动态更新机制,针对不同治理水平和排放强度的工业企业,科学精准分类施策,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企业、具体生产线,确保同一时间、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同一绩效水平企业实施相对一致的差异化管控措施。对治理水平先进、污染物排放量低的小微涉气企业视情减少应急管控措施,避免对达到环境管理规范标准的民生保障类企业采取停限产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帮扶指导,帮助企业开展绿色化改造,提升企业绿色化水平,实现企业生产经营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再次感谢您的建议,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9月24日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