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注销公告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条,我局决定对以下2家企业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7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证书有效期限 |
注销原因 |
1 |
许昌市建安区信联实业有限公司 |
914110235962936753001R |
2020年1月14日至2023年1月13日 |
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逾期未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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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许昌经济开发区天龙漂染厂 |
100000411000200001001P |
2017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23日 |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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