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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许昌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12-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结合最新预报会商结果,12月19日至23日,全省空气质量以浮尘和细颗粒物混合轻度污染为主,空气质量形势好转。根据省环委会攻坚办指令,依据《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许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19日12时起,提前解除本轮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

预警解除后,全市水泥熟料、烧结砖瓦窑企业继续执行错峰生产规定。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要积极指导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科学有序复产复工,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要督促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各县(市、区)及部门要对本轮重污染天气发布、响应情况和预警期间管控措施落实及应对效果等开展总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