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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河南青浦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及禹州市冠盛陶瓷有限公司等2家绩效分级企业实施降级处理的通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2-2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月17日,生态环境部空气质量监督帮扶组对我市相关企业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帮扶,现场核查发现河南青浦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禹州市冠盛陶瓷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超标排放、台账信息不完善、无组织排放等环境突出问题。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及河南省绩效分级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河南青浦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和禹州市冠盛陶瓷有限公司2家企业绩效分级由C 级降为D 级。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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